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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名单及职权范围

 

社会创新及创业发展基金专责小组
(由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李正仪博士 (主席)
缪志仁 (副主席)

扶贫委员会委员

孔永业
刘骏楷
刘仲恒医生
刘爱诗
李美辰
李玉芝
李子树
黄敏华
施丽珊
余秀珠

增补委员

陈浩民
郑乐雯
张益麟
邹秉基教授
何宗慈
简铭东先生 (2023年7月1日起)
刘颕峰女士 (2023年7月1日起)
李淑媛
梁淑仪
柯家洋
邓淑明博士
邓咏骏先生 (2023年7月1日起)
徐苑思博士
王聪颖女士 (2023年7月1日起)


当然委员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常任秘书长(或其代表)
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常任秘书长(或其代表)
劳工及福利局常任秘书长(或其代表)
社会福利署署长(或其代表)

 


职权范围

  1. 制定基金的策略及安排,以推动社会创新及创业发展;

  2. 就基金的分配及拨款事宜提供意见,达致基金的目的;

  3. 参考现存的管理模式,为管理基金运用的形式或机制提供建议;

  4. 透过筹办不同项目及活动,培育及扩阔本地社会创新界别的视野,认识及学习香港以外地区的社会创新的经验;

  5. 评估基金对推动其目标的成效;

  6. 与其他活跃于有关范畴的机构和人士加强现有联系或建立新的联系,促进了解,提升能力;

  7. 与其他专责小组作紧密联系,互相支援,并适时向扶贫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及计划;以及

  8. 支援扶贫委员会向公众汇报扶贫委员会的工作进度,同时与市民及社会各界交流互动,合力推展扶贫工作。

 

请浏览社会创新及创业发展基金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