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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員名單及職權範圍

 

社會創新及創業發展基金專責小組
(由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李正儀博士 (主席)
繆志仁 (副主席)

扶貧委員會委員
孔永業
劉駿楷
劉仲恒醫生
劉愛詩
李美辰
李玉芝
李子樹
黃敏華
施麗珊
余秀珠


增補委員
陳浩民
鄭樂雯
張益麟
鄒秉基教授
何宗慈
簡銘東先生 (2023年7月1日起)
劉頴峰女士 (2023年7月1日起)
李淑媛
梁淑儀
柯家洋
鄧淑明博士
鄧咏駿先生 (2023年7月1日起)
徐苑思博士
王聰穎女士 (2023年7月1日起)


當然委員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或其代表)
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常任秘書長(或其代表)
勞工及福利局常任秘書長(或其代表)
社會福利署署長(或其代表)

 


職權範圍

  1. 制定基金的策略及安排,以推動社會創新及創業發展;

  2. 就基金的分配及撥款事宜提供意見,達致基金的目的;

  3. 參考現存的管理模式,為管理基金運用的形式或機制提供建議;

  4. 透過籌辦不同項目及活動,培育及擴濶本地社會創新界別的視野,認識及學習香港以外地區的社會創新的經驗;

  5. 評估基金對推動其目標的成效;

  6. 與其他活躍於有關範疇的機構和人士加強現有聯繫或建立新的聯繫,促進了解,提升能力;

  7. 與其他專責小組作緊密聯繫,互相支援,並適時向扶貧委員會報告工作進展及計劃;以及

  8. 支援扶貧委員會向公眾滙報扶貧委員會的工作進度,同時與市民及社會各界交流互動,合力推展扶貧工作。

 

請瀏覽社會創新及創業發展基金網頁。